2014年山东聊城莘县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230名公告(3)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幼儿教师按组别,其他岗位分单位、分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考生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时进行档案审查及资格复审,考核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参加莘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按规定予以上报。
六、公示、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转入人才市场重新就业。为稳定人才队伍,对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人员在招聘岗位约定最低3年的服务期,3年内本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七、其他事项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此简章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321297
监督电话:0635—7321651
附件1:2014年莘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 2014年公开招聘须知.doc
莘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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