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5. 报名费现场收取。考生需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不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 领取面试准考证。经资格复审认定合格人员,请于8月7日8: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7. 政策咨询电话:0451-84664464
0451-86771837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1. 面试规则:报名后,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 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面试人选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排出高低次序。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和用人单位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九、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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