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铁锋区城管招聘公告(2)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后,逐一面试,面试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
(三)体检和审核
由人社局、监察局、城管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审核。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选经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铁锋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区人社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铁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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