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齐鲁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晨 柳国庆
联系电话:15106989879 15069156021
电子信箱:qlnuzhaopin@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齐鲁师范学院北办公楼203室
邮政编码:25001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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