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3)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德阳市有关部门进行监督,重点监督考核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是否公开、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咨询及投诉等。咨询、投诉电话:0838-2536027、253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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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doc
2.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考生学历学位证明书.doc
3.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考生未就业保证书.doc
4.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考生已就业保证书.doc
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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