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44名公告(5)
建立督查巡视制度。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干部对市卫生局及用人单位各环节进行督查指导。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4606265(市卫生局咨询电话)
0471—5181209(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0471—3697650、5181271(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4669110(呼和浩特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0471-5181231(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呼和浩特市2014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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