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招聘人员公告(2)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报考播音员岗位的人员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三天。
2、面试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麦饭石生产力促进中心科员岗位、 区园林处科员、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会计、 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会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区广播电视事业中心播音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模拟试镜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为30分,模拟试镜为70分)。
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报考播音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全员进入现场模拟试镜。模拟试镜采取模拟播音的方式进行,时间为5分钟。模拟试镜的内容为1000字的新闻稿。模拟试镜评分程序与面试评分程序相同。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优先,否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再对其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只能递补1次)。
(四)公示和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碾子山区电视台、碾子山区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和区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及相关的手续,纳入单位编制管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方可调动工作。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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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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