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62名)(2)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的时间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组织复查。原则上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八、拟聘人员公示。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本单位网站发布,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201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招聘公告及《2014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sub/102.html)、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gov.cn/kefu/2011shy/zhp.htm)、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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