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2)
3、成绩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
(四)体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察:由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以下环节。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1、应届生持报到证;2、往届生持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3、已就业人员持原单位介绍信),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新颁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考试相关事宜将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s.gov.cn)公告,不再电话告知考生,请及时予以关注。
2、报名时考生需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状况。
3、现场报名考生不能亲自到场的,可由亲属或其它人员代报,但须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携带有关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及代报人员的身份证明。
4、考生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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