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沧州市公开招聘公安辅300名公告(2)
五、考试
报名合格人员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上午9:00到11:00,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8月22日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六、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然后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摸高跳),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时间于8月22日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测试标准:
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3秒1;
1000米,合格成绩为≤4分25秒;
摸高跳,合格成绩≥265厘米。
七、体检
由市公安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八、政审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由市人社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在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从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签订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