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烟台招远市公安局特勤人员招聘公告(2)
3、具备反恐处突等工作经历的,加5分。
4、具备B证以上汽车驾驶资格的,加2分。
5、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以上体育大学武术、散打专业毕业生,分别加3分、5分。
根据整体考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则按体能素质测评平均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如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目前在招远市公安局从事协勤的工作人员、具备防暴处突工作经验的人员、普通院校本科生、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下人员的顺序排序。
四、体检、考核与政审
1、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分数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简章招聘条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据实收取。
2、考核和政审。由人社局牵头,公安局及金鸿人才派遣公司参与。考核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及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统一办理录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用的岗位类别为防暴应急处突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进行常态化训练,集中食宿,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四班三运转的勤务模式。招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全封闭军事化训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到招远市公安局工作。工资标准按派遣公司规定执行,并定期进行调整,另外设立加班绩效考核奖,标准为人均540元/月,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五险一金按有关法律规定标准执行,个人部分由自己负担。
六、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应当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考资格。
咨询电话: 0535-8211573
附:1、《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特勤报名表》
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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