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衢州市常山县乡镇(街道)代理会计招聘公告(2)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其他特殊情形的。
(七)录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经县政府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由县农业局统一分配至各相关乡镇(街道),并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一年内未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满,代理会计工资待遇第一年按每月2500元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后每年按上一年工资额的1%加薪。年终奖金由各乡镇(街道)考核确定。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农业局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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