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七)公示和聘用
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最后人选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待遇
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及事业待遇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事业编制及事业待遇工作人员本岗位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转或转岗。
招聘单位的合同制,实行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三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拟招聘人员工资待遇详情见《2014年新巴尔虎右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及职位需求表》。
七、工作要求
(一)本次旗公开招聘工作事关群众利益,关系到民生就业,群众关注高度,社会影响大。因此,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圆满完成此次招聘工作。
(二)广泛宣传,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招聘岗位人数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公开、考核及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规范实施。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八、本方案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14年新巴尔虎右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及职位需求表
新巴尔虎右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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