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达拉特旗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270名公告(3)
五、待遇
招聘教师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国家正式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解聘。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 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
1.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学段分学科以招聘岗位总数的40%进行单独划线,定向招聘。此类考生凡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3:1比例的不执行此政策,考生可选择大方案进行报考,不得兼报。
3.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均需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我旗学校服务期满八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
(四)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招聘手续前必须将本人档案交回教育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达拉特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达拉特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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