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省乡镇公务员考试(粤东西北地区)招4200人(3)
五、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各市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宜录用的,可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进行上岗前培训。试用期自报到之日算起。
(二)调剂补录。对招录中出现的空缺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可在报考同一县同一项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调剂补录,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职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如在本县内调剂补录后尚有空缺,可在本市内其他县同一项考生中调剂。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请提前熟悉交通情况,预足时间,带齐证件,提前到达,勿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并在各市相关网站上同步转发,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1、分类招录项目表
2、职位表
3、报考指南
4、笔试科目介绍
5、各市公告网站、咨询电话及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地址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务员局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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