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杭州桐庐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1人)(4)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笔试成绩、面试名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onglu.gov.cn)公布。
4.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5.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421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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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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