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宁德市总工会招聘编制外镇街工会专干87名(3)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人事代理。
3.待遇:工会专干聘用期间工资参照用人单位事业同类在编在岗人员标准的80%执行,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亦参照同类事业在编人员标准的80%发给。
九、其他事项
1.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个别职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2比例的,按1:2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职位由宁德市总工会统一对外公布。
2.考试成绩的计算。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生的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宁德市总工会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3.县(市、区)总工会原招收的志愿者、组织员等临时合同工、派遣工,需在9月16日~17日向聘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在工会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累积加10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对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4.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5.由于本次资格复审将在国庆节期间进行,望报考者将所需的复审材料提前准备好。
6.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