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海口广播电视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五)组织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通过海口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公布。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在海口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公布。
(七)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生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海口广播电视台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口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委组织部门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12380 68725023
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68723098
五、本公告由海口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海口广播电视台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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