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榆林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7名公告(3)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向拟聘用人员发放《榆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现有正式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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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2014年榆林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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