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1400人公告(3)
(六)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用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注明情况,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4年9月3日、4日8:00至18: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与未来路交叉口)。
(八)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须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对于紧缺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九)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专用网站,有关本次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报考者关于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公务员局和省公安厅进行咨询,有关咨询电话见附件2。
(十)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安专业科目的考试范围见《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4年9月20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9月21日上午测试公安专业科目。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40%。
根据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可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面试、体能测评、特殊技能测试、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拟招录人数为10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拟招录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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