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1400人公告(5)
八、审核与录用
公示结束后,省公安厅和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局分别组织填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和有关表格,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核和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位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
1、报考前请认真了解招考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公告,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报考。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录专用网站,有关招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请勿轻信其它自称公务员录用专用、招警专用等网站发布的信息,也不要通过这些网站进行报名,以免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考录过程中保持畅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4年8月27日
附件:
1:附件1: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拟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表
2:附件2:省辖市、直管县(市)人设局、公务员局、市公安局咨询电话(社会招录)
3:附件3: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4:附件4:招录职位专业条件类别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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