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鹿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2)
李村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幼教工作,喜欢孩子,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活泼,亲和力好。
2、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幼师专业毕业
4、非幼师专业毕业须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且在县级以上评优课或素质赛中获奖。
5、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幼儿教师22人。
三、招聘工作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9月5日
报名地点:李村中心校(李村小学院内)
报名费用:100元
联系电话:82278375
报名时请携带:初始学历、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教师业务考核相关证书、 近期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基本技能测试:(每项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讲故事:(可以是故事片段)时间控制在三分钟以内。
(2)绘画或美工:现场出题,形式自选,规定时间内完成。
(3)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或其他任选一项,时间控制在三分钟以内。
基本技能测试结束后前25名进入第二轮测试。
3、学前教育理论及实践能力测试:分教育案例评析和教学设计两个内容,现场抽题,给一定的准备时间,进行讲述,每人不超过5分钟。可以不脱稿。
4、考核与政审:
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在公安机关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伪造证件、无档案或档案不全、擅自涂改或伪造档案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尚未结案的;
(5)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6)道德败坏,经群众举报查实的;
(7)有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8)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5、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医院收取。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四、工资待遇: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126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薪根据不同岗位分别设置为1600元和1700元并缴纳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