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2014年9月12日
2、报名方式:请将真实完整的纸质材料(报名登记表 [在招聘方案附件下载] 和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等复印件)装订整齐后快递或送达我队人事劳动科。已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笔试前5天内另行电话通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行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同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2、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国道路66号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人劳科
邮政编码:352105
联 系 人:陈文燕
联系电话:0593-282208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地矿局和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共同组织实施。在省地矿局及队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1-87735458(局监察室) 0593—2878798(队监察室)。
2014年8月 29日
附件: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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