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龙岩漳平市特岗医师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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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岩市卫生局、龙岩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招聘和选派工作的通知》(龙卫医[2014]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特岗医师招聘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愿意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
3、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上述对象不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共4名,分别为吾祠卫生院1名、官田卫生院1名、灵地卫生院1名、赤水卫生院1名。
三、招聘方式
1、采取报名、考核、体检等相结合的办法。
2、考核采取调档、查阅考生综治、计生证明材料等方式。
3、考生按漳平市本地生源、职称高低、取得执业医师先后、工作时间长短、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党员等顺序自行选择单位。同等条件下,户籍在吾祠、灵地、官田或赤水的考生有选择户籍所在地卫生院的优先权。
4、当报名考生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时,按本地户籍、职称高低、取得执业医师先后、工作时间长短、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党员等顺序优先录用。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漳平市卫生局人秘股(漳平市江滨路298号)
联系人:陈李全;联系电话: 0597-7532449
3、报名要求:(1) 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派遣报到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优秀毕业生、三好生、党员身份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3)应聘对象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表格附后,A4纸打印);(4)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2014年9月30日由漳平市人事局、卫生局一同审核。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1、经招聘录用的毕业生与招聘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的乡镇卫生院特岗执业医师,可优先聘用到县级医疗机构工作。
2、特岗执业医师工资收入按国家、省有关政政策执行。我市为省基本财力保障县(市、区)之一,在乡镇卫生院聘用的特岗执业医师,除工资等原有待遇外,再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专项补助,连续补助三年。领取专项补助费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享受我省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补助政策。已享受学费代偿补助政策的特岗医师不再重复领取特别补助费。
附:漳平市招聘特岗执业医师报名表
漳平市人事局 漳平市卫生局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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