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公告
招聘考试于2014年11月23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为应聘人员共同考试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以通过军队人才网浏览和打印。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3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3日14:00-16:00。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文体以外岗位招聘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面试和体检。聘用单位对文体以外岗位招聘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在军队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六)确定预选聘用对象。聘用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0%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招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并及时告知本人面试成绩和是否被确定为预选聘用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聘用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
文体聘用单位艺术、体育等技能型岗位的预选聘用对象,由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上述原则确定。
(七)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预选聘用对象确定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确定拟聘对象。聘用单位根据预选聘用对象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情况,综合衡量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对象。
(九)二次补录。二次补录安排在2015年4月中旬至5月底。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由聘用单位逐级申报补录,总政治部干部部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二次补录招聘信息。除首轮拟聘对象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外,其他应聘人员均可以凭招聘考试成绩,报名应聘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确定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聘用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遴选确定补录拟聘对象。
(十)成绩查询和公示。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14年12月下旬提供招聘考试成绩查询;2015年4月中旬提供第一轮面试成绩查询,公示首轮拟聘对象名单;5月下旬提供第二轮面试成绩查询,公示二次补录拟聘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对象,聘用单位将及时通知本人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于2015年7月底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起始日期统一从8月1日起算。
2015年6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拟聘对象,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