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09:00至9月17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届时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9月18日0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18日09: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1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9月25日至9月26日上班时间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梅龙路1号,联系电话:0566--3214811)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0日0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
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9:00至9月26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9月25日至9月26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池州市梅龙路1号,联系电话:0566-3214811)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之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线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9月30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9月30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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