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或65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于2014年10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6-3214811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66-202258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4年度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共8名)
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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