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监察室或台州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集聚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105公交车可直达集聚区终点站),邮编:318000
电话:+86-576-88909610;传真:+86-576-88909610
附件:1、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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