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招聘人员公告(2)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建设网(http://www.gxcic.net)、广西城市建设学校网(http://www.gxcic.net/gxcjx)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试讲、综合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素质潜能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急与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关系、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学校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我校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统一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网上公布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七)聘用
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负责解释。
五、其他事宜
(一)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城市建设学校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二)联系电话: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人事科0773-3612083
联系人:周志琼
(三)学校地址: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瓦窑)
乘车路线:乘坐11、99、12、20、36、202路公共汽车均可达。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2014年8月26日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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