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合肥包河区招聘治安巡逻队员(2)
(二)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1000米跑测试合格标准:30周岁以上者,在5分20秒以内;30周岁以下者,在5分钟以内。
(三)面试
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参加面试。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四)确定初选(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体检)人员,在包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结果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政审或举报查实,取消录取资格造成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培训。
(四)聘用手续、待遇
经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不再补充人员。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聘用期间统一配备服装,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3.56万元(含工资、各项保险、服装、奖励费用)。
五、其它
1、咨询电话:0551-63713812(包河区专业治安巡逻大队办公室)。
2、相关查询网站:中国·包河(http://www.baohe.gov.cn)。
合肥市包河区招聘专业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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