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缙云县招聘到村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员公告(2)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缙云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服务期限和工资待遇
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聘用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的收入按缙云县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和缙云人力资源网http://www.jyxrlzy.com/)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截止到2014年9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四)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五)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8-3131108 0578-3127520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纪委
举报投诉电话:0578-3312478
附件-2014年缙云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