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三)面试和技能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技能考核名单。技能考核由单位组织,技能考核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身体检查
通过面试考核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月琴
邮箱:smch_hr@163.com 联系电话:32576353
监督电话:32576337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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