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水利厅组织实施。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教师职位面试形式为专业课程试讲,总分为100分。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非教师职位、贵州省松柏山水库管理处招聘职位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一律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贵州省水利厅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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