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缴费
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登陆云南人才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核后须进行网上确认并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每人须缴纳100元,用于考务工作。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4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闭卷考试,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具有博士学历(位)的报名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根据专业科目主要考察从事招考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分析研究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笔试初步定于10月下旬在昆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在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云南人才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省法制办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毕业生可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
4.反映本人计算机、英语等水平以及其他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水平及研究成果的资料和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
5.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样式详见附件)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技能等。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云南人才网公布。面试初步定于11月上旬在昆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次序,由省法制办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等额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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