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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

A+ A- 2014-09-06 13:45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郭磊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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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参照国家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的人员报省法制办党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在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云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1—63638669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当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省法制办综合处(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1-65166983,0871-63626066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附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也可开具写有起止工作时间的辞职、辞退证明)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参加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聘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的转递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我单位的行政级别为:(省级、州级、县级、乡级)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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