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宁波市第十六届高洽会宁波市交通委委管委属招聘(3)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审核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0574-87410813,翁老师;
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0574-87860767,程老师;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0574-87922483,蒋老师;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0574-87833098,俞老师;
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0574-87935479,甘老师;
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局:0574-81851207,方老师;
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0574-81850905,叶老师。
附件1: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管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附件2: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管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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