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招聘高层次人才(2)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崇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3 | 专业技术 | 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要求: 1.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2.博士研究生:42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2日-9月17日(工作日9:00-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到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崇州市崇阳街道办事处永康西路445号)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西路445号)报名,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补充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则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满分100分,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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