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事业单位招聘144人工作人员简章(7)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201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故意不真实填写本人信息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对互联网上的一些恶意炒作、虚假宣传,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且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赤峰市委组织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 0476—8332636 0476-8330744
政策咨询电话
党群部门(党校、宣传部、残联):0476—8333635
政府部门:0476—8331740
附件:
1、《2014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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