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4)
九、其他说明
(一)各区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一览表见附件3。
(二)过渡人员请参照上海市教委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进行对照,过渡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过渡办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一经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以报名信息为准),将不再适用过渡办法。
有关过渡人员范围、过渡政策和具体要求,可登录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
(三)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成绩。
(四)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4(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 www.shehr.cn。
(七)2014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日-5日。面试考试日期为12月27日、28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www.shehr.cn)查询。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点击下载:
1.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场确认点一览表.xlsx
2.2014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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