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宣城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公告(3)
2、笔试时间: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4年10月1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为120分。
3、笔试地点:考场设在宣城市区,详见准考证。
4、加分: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12日下午17∶00-18∶00和10月13日上午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泾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谢园路县政府大楼102室,联系电话:0563-510263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泾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6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2014年10月27日前在泾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6、笔试合成成绩(折算):
考试模式为“1”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
考试模式为“1+X”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60%。
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面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12月底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泾县人社局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面试
1、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计分法计算。
3、考官组成: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当某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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