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阜阳界首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入编和核资手续。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首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
十、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883610558-4888355
监督电话:0558-4885652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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