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阜阳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聘公告(3)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颍上县人社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发〔2013〕2号)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颍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2014年度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颍上县人民政府网、颍上县人社网等网站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颍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4567818
0558-4410709
监督电话:0558-4412871
点击下载
1、2014年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主管部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x
颍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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