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台州天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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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天台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30周岁(1984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年龄为35周岁(1979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
4、具有天台常住户口(以2014年9月23日24时户口所在地为准)或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的天台生源。
5、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招聘对象:须为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含2个聘期满后,继续留村任职人员)或任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报考资格由县委组织部认定。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及有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专业设置:本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专科参照教育部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研究生参照研究生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8、岗位特殊要求详见《2014年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25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行政中心17楼东会议室)。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费80元/人。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的人员须持组织部门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1的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为: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 +面试成绩÷2。
1、笔试
笔试时间及科目:10月25日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0月20日上班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行政中心17楼东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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