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办理手续和相关待遇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拟录用人员经批准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四、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32504293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54253851
监督电话:63193188-13075
附件:2014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职位简章(第二批)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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