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度上海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12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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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下半年嘉定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4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单位规定岗位聘用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上海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提供虚假材料和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的,不受户籍限制,既可报考应届岗位,也可报考非应届岗位,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本区当年度部队退役士官和驻沪部队随军随调家属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最低工作年限和专业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按实计算。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10:00—9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并于9月22日10:00至9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用人单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9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9月26日16:00至9月28日16:00期间,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10月27日10:00至10月31日16: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本次招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基本素质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于2014年11月2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下载。
4、区人社局根据每个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1:3比例且不低于本市事业单位考试的全市平均成绩确定面试分数线。
5、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4年12月3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5年1月上旬。
1、面试前,对考生报名资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身份证明和经历证明)进行认真审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下一名次替补。
2、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实施。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区委组织部及区人社局7名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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