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三、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www.fjbys.gov.cn)和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招聘网(http://218.5.6.211/rsc/zp/)等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6日8:00—9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招聘网(http://218.5.6.211/rsc/zp/)注册并报名,具体报考流程可查看招聘网页上的 “应聘指南”。应聘人员需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指定规格上传本人电子免冠照片,未上传照片或未按照要求注册并填写信息者视为无效报名,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应聘人员须填写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一)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招聘网(http://218.5.6.211/rsc/zp/)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二)复审:笔试结束后,我校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我校招聘网(http://218.5.6.211 /rsc/zp/)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参加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应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个别岗位要求的材料(例如:研究方向证明、留学证明、资格证书等);(4)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与成绩计算
(一)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1、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若不足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招聘网(http://218.5.6.211/rsc/zp/)上发布。
3、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4、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5、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
1、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招聘网(http://218.5.6.211/rsc/zp/)上发布。
3、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
5、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比例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张1寸照片,到我校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考核。
八、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纪委监察电话:0591-85169320)。
十、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执行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医保、公积金等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薛老师
联系电话:0591-85260262 85254407(传真)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
2014年9月16日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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