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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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 (丽人社〔2011〕1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所需专业要求 | 备注 |
儿科医生 | 专技 | 1 | 本科 | 学士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
B超医生 | 专技 | 2 | 大专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 全日制普通高校,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放射技师 | 专技 | 1 | 大专 | 医学影像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
病理技师 | 专技 | 1 | 大专 | 临床医学 |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1979年9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人事考试网(www.lsrsks.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至29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联系电话:0578-2106900。报考人员报名需凭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期通知面试。
(三)考试
1.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1:6的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1:6(含1:6)的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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