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招聘人员公告(2)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zjczt.gov.cn,通知通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财政厅(人事处):0571—8705840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057633(寿建钢)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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