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及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通知通告”专栏);
3、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kjkfzx.com,“通知通告”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科技厅(人事处):0571-8705401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我中心办公室。
单位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天科大厦五楼(邮编:310012)
咨询电话:0571-89986565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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