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招聘公告(2)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体检与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规划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规划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952049。
点击下载
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2014年9月18日
发表评论